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3月28日,市残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举办了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培训。全市145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共18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安置科负责人讲解了年审操作和问题处理。市税务局社保和非税科夏芸解读机关事业单位适用的申报缴费政策、业务操作指引。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委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常星宇律师来常开展法律宣讲,重点宣传省政府172号令《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在培训中,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等政策和法律法规,认识到征收的目的和意义。更好地了解了法人注册、登录方式、年审周期、年审口径、单位信息维护、残疾人安置登记、残保金征收比例、征收流程和申报等实际操作知识。部分单位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讨论,相关部门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应多数参会单位要求,在培训现场面对面建群及时分享了培训课件,也方便日后在群里交流互动。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单位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表示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缴纳,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支持。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他们的就业权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是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残疾人就业、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网报率、征收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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