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于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为准确把握《实施规范》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8月20日,市残联组织开展了《实施规范》政策解读培训会。各辖市(区)残联系统康复条线和全市45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市残联康复处处长孙慧晴对《实施规范》的三十六条内容逐条解读解析,并围绕相关政策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答疑。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实用性强,参会人员认真聆听,积极提问,收到良好效果。
《实施规范》明确了基本康复服务免费,要求定点机构要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协议,协议载明相互权利义务、基本康复服务形式、基本康复服务内容、课程设置等;细化了康复服务形式,将基本康复服务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残疾儿童监护人可自主选择服务类型;拓宽了政策保障范围,教育系统建有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优先享受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按照《关于调整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进行补贴;加强了康复服务管理,对定点康复机构在场地设施环境、人员师资配备、康复质量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人脸识别打卡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次培训加强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宣贯,对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范康复服务管理,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推动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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