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执行新标准,15-17岁残疾少年康复训练可获救助。
本次政策调整,在两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补助范围有扩面。将15-17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精神(孤独症)、智力、多重残疾少年纳入救助范围,以14岁同残疾类别救助标准为基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少年每增加一岁递减100元,其他残疾少年递减200元。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负担,保证康复训练的连续性,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二是救助标准有提高。在执行我市原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救助标准提高2%-9%。提标后的标准为:0-6岁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救助为1750元/人/月,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多重残疾康复救助为2350元/人/月,孤独症康复救助为2400元/人/月,视力残疾康复救助为520元/人/月;7-14岁残疾儿童按0-6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一半实施救助(视力残疾康复除外)。
自我市2007年出台《常州市0-6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来,经过五次提标扩面,实现了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促进了康复与托养的有效衔接,为加快发展高质量、全生命周期的康复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市共有25家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每年有1600余名残疾儿童获得康复救助,有效改善了残疾儿童状况,减轻家庭负担,受到残疾儿童家长和社会的高度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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