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残疾人托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建立了托养服务政策框架,为补齐补强残疾人托养照护短板,全面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明确了民政、财政、卫健委、人社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了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重点群体、提升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统筹推进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规范托养机构管理、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培养等“八项”重点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末,全市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
《实施细则》首次明确了居家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给予补贴,并将寄宿托养补贴提标至最高2500元,进一步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同时针对服务规范、管理规范、监管规范、资金来源等制定了系列文件。两项政策的出台,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托养服务,有效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压力,破解了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照护难题,让残疾人亲属得以“喘息”甚至工作,有利于残疾人家庭和睦、就业增收,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两项政策的出台也获得了省残联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