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积极推进市残联法治建设,7月27日下午,市残联召开“法治建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许方主持,市残联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扩大学习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邀请了常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秀凤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专题授课。郝秀凤律师以“民法典概览和亮点解读”为题,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亮点解读”四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专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民事权利体系及保护救济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均产生的重大影响和规范作用。
许方副理事长强调大家要真正认识到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美好期待。
第二阶段由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金志达为全体党员干部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金志达指出,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推进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形成法治风尚,才能推进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运用法治理念,才能不断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70年的探索和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在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推动下,制定、颁布并实行了一大批和残疾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取得巨大进步,残疾人生存权得到切实保障,残疾人发展权得到逐步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金志达强调,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走依法发展的道路。尽管残疾人的生存环境逐步改善,精神面貌日益活跃,社会地位明显提高,但还不是现在完成时态,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要以奋斗者、搏击者的姿态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奋力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辟新局面,不断书写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