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一贯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第一项措施是制定了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残疾预防的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戒毒法》、《道路交通法》中都有预防残疾的相关内容。
第二项措施是部门配合加强宣教。卫生行政部门、交通部门、环境部门等不断完善残疾预防的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社会参与防残,使公民充分认识到:预防残疾人人有责,个人、家庭、社会都要常抓不懈,并且为此贡献力量。
第三项措施是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由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初级卫生保健,尤其是妇幼卫生以及营养、安全饮用水和改善环境卫生等,我国人口死亡率大幅下降,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由于成功地施行儿童计划免疫,一些致残性传染病已经得到控制或消灭,小儿麻痹症基本消灭,有致残作用的传染病也显著减少,从而大幅度地减低了相应残疾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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