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7〕76号),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持续发展、规范化管理,常州市残联拟招募一家律师事务所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希望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三年内无有效投诉;
2、拥有至少15名执业律师;
3、市律师协会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三星以上(含三星)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经费
两万元每年
三、基本要求
1、律所管理规范,律师团队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2、热衷于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乐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3、根据市残联工作业务发展需要,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信息,办理法律事务,给予法律服务;
4、律所经统筹安排,派遣一名律师每月定期每周三上午,每月集中评残日(10号、26号)上午到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光华路2号,三号楼1楼)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参加市残联组织的助残广场活动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
5、协助市残联草拟、修改、制作和审查合同文本,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文书;
6、如市残联有需要,可随时与律所联系,要求给予法律服务,律所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7、律所协助市残联对职工和残疾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拟竞报的律所需根据以上条件和要求,填写《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申报表》(工作方案须具体详实),报送常州市残联审核,市残联将依据方案综合评价,择优选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89966012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2日
附件: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律顾问申报表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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