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所导致的运动障碍与伴随的其他功能障碍将终身存在,因此,做好预防工作、防治脑瘫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尤其重要。脑瘫的预防可采取三级措施。
(1)一级预防:主要目的是防止脑瘫的发生。
①基本原则:进行孕期、生产过程和胎儿出生后的各种医疗与护理、教育以及环境保护,加强生活习惯、卫生管理和营养的指导,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促进孕妇与婴儿的健康,防止脑瘫的发生。
②具体方法:
a.出生前的预防:怀孕8周前应避免各种感染,特别是各种病毒感染;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药物,尤其是四环素类、呋喃类、磺胺类药物及一些镇静、麻醉药;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吸烟、不饮酒、不长时间打牌、看电视等;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农药、化学物品等;保持良好的心情及精神状态,远离噪声、高温等不良环境;对遗传病患者及遗传病基因携带者、曾分娩过患遗传病或先天畸形的胎儿及有遗传家族史的夫妇、有不明原因的习惯性流产或死胎死产史者、近亲结婚者要劝导其避免怀孕,年龄大于35岁的夫妇要及时进行孕期检查和孕期保健。
b.出生过程中的预防:预防早产、难产。做好早产、难产儿的各项处理。一旦出现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有效应对,将对新生儿的损害降到最低。
c.出生后的预防:对出生前、出生时有异常情况的新生儿,应予以特别的关注。积极预防出生后发生脑损伤的因素,如感染、外伤、中毒等。
(2)二级预防:对于已经存在脑损伤的患儿,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残疾程度。早期发现、早期采取综合康复的手段,如训练有运动障碍、姿势异常的脑瘫患儿;用作业治疗法改善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必要的手术治疗;同时还要预防和治疗伴随的其他功能障碍。
(3)三级预防:当脑瘫所致的残疾症状明显表现出来时,应及早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预防其发展成残疾障碍。尽可能地开发调动机体的潜在功能,实施补偿措施,并保存现有功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教育、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机会,使脑瘫儿日后能独立地生存于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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