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残联、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办法的通知》(常残[2015]19号、常财社[2015]25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市区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大对残疾人创业扶持和援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在同一经营场地正常且合法经营的给予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新申领本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者。
2017年度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于今年8月开始申报,经逐级审批,实地勘察,目前申报审核工作已经完毕,现将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情况公示如下,市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常州市残联反映情况,市残联监督电话:89966013。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
附件: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公示名单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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