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常州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常财社[2009]28号、常残[2009]48号):一、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补贴;二、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人奖励;三、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实体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补贴;四、对残疾人基地建设的补助;五、补贴资金来源
二、办理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从事个体经营或多种经营的残疾人。
三、办理程序:
由残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户口所在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街道、镇残联实地核查,出具核准意见,街道、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是否享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规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证明,核准后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批准然后发放补助。
四、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常州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各辖市(区)残联、常州经开区残联工作时间以各区安排为准
六、咨询地点:
常州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常州市光华路2号
七、联系电话:0519-89966013
八、办理机构: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九、收费标准:无收费
附件:常州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