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常州市残疾人助学工作实施细则》(常残[2010]57号)
二、办理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接受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因本地条件限制而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盲生;
(三)具有本市户籍,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残疾学生;
(四)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并取得毕业文凭的残疾人;
(五)具有本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是残疾人的高中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办理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常州市残疾人助学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所在街道、镇残联、区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后发放助学补贴。
四、办理时间:
秋季开学后残疾学生或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在法定工作日向乡镇(街道)残联提交申请材料,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于每年2月底前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辖市、区残联每年4月底前审核完毕,市残联每年5月底前复审结束。
五、咨询地点:
各辖市、区残联教育就业科
六、联系电话(附具体地址):
溧阳市残联(溧阳市南大街137号 )0519-87288007
金坛区残联(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10楼)0519-82887511
武进区残联(常州市武进区淹城中路388-1号 )0519-69695028
新北区残联(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0519-85557306
天宁区残联(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532)0519-69661330
钟楼区残联(常州市西直街88号B座6楼)0519-86606536
经开区残联(常州市经开区东方东路168号)0519-86033771
七、办理机构: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各辖市、区残联
八、办理材料:《常州市残疾人助学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办理窗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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