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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活动开展的状况如何?
发布日期:2016-07-08  来源:残联  浏览次数:  字号:〖

  1998年2月,原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和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点的通知》,开展以减免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杂费、教材费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残疾学生提供生活补贴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活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了诸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南通市、山东省五莲县、江西省景德镇市、贵州省息烽县等一批资助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地区。在开展资助试点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1996年,中国残联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因贫失学残疾儿童工作的通知》,将因贫失学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纳入全国“希望工程”的救助中。1998年,又同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贫困失学残疾女童工作的通知》,将因贫失学残疾女童救助纳入“春蕾计划”。2000年,香港著名爱国实业家李嘉诚同中国残联共同开展“长江新里程”计划,其中“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将在2001—2005年的五年时间里,资助河南、四川等12个中西部省、市、区的19800名盲童接受义务教育。“十五”期间,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金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体系;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解决残疾孤儿的教育费用;在贫困地区试行向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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