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是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有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它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是对有特殊需求的人实施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需要有特殊的教具、学具和特殊的教学方式。目前,在我国,特殊教育是指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有残疾的人和有多重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
20世纪90年代,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教育法规都对残疾人教育做了明确规定,并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残疾人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