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是一项跨部门、多领域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及医学、心理学、特殊教育等业务领域和各康复教育机构、社区和残疾人家庭,需要各方面力量在政府主导下,互相配合、协同工作。残联在智力残疾康复工作中的职责主要包括:
(1)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积极主动,宣传领导,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具体的方案和意见,为政府宏观决策出谋划策,发挥组织、协调、服务和推动作用。
(2)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地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任务目标,落实配套经费,进行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3)动态掌握本地智力残疾人康复需求,协调各方面业务关系,建立康复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形成并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智力残疾人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4)宣传普及智力残疾康复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关注和支持智力残疾康复工作。
(5)组织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6)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与当前我国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好形势相适应,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智力残疾人康复问题,推动政府出台政策、措施,解决智力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迫切问题。
(7)强化社会化工作机制,各部门配合协调推进。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和教育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教育资源,通过特殊教育、普通幼儿园、托儿所等安置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训练。积极培育残联康复服务机构和社会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提高智力残疾康复服务能力,较快扩大智力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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