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是截除没有生机和/或功能的肢体,或截除因局部疾病严重威胁生命的肢体。
截肢者,要恢复失去的上、下肢功能,获得生活自理和工作能力,重新回归家庭、社会生活,需要得到全面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包括以下内容:
1、截肢后要保持残肢皮肤清洁、干燥,注意防止皮肤擦伤、压疮及感染等。
2、保持正确残肢位置,做好关节活动训练,防止发生残肢关节畸形。
3、做好肌力训练,防止肌肉萎缩。
4、促进残肢定型,做好残肢训练。
5、做好残肢末端承重训练。
6、做好恢复体力的全身性训练,有条件者积极参加游泳等活动,有助于体力、心肺功能、关节活动范围、肌力的恢复。
7、临时性假肢与正式假肢装配后的穿戴和使用训练并定期复查。
8、对截肢者的心理支持贯穿康复训练始终,截肢者由于外伤、疾病等原因截肢,失去部分肢体,其精神上的痛苦胜过身体的痛苦,因此应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截肢者面对现实,鼓励截肢者自强不息,并积极配合各种康复训练,使其能够尽早重返社会。
9、工作人员要做好假肢装配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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