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
 
首页 工作要闻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便民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12  来源:残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





为进一步增强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本公告自20141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12.30





 
 
主办单位: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光华路2号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996601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8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