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制度,是使其落在实处 的有力措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全面的,即整部法律执行情况 ;也可以是专题、专项内容。执法监督检查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有各级人大执法检查或调 研、各级政协委员视察、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等多种形式。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内务司 法委员会已经连续8年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 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