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会党组及理事会工作部署,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纲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化工作计划;
2、指导各辖市(区)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
3、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组织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策划和组织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
5、推动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发现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6、发挥新促会等社会团体的宣传作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