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获市委深改委会议通过 |
发布日期:2020-03-24 |
3月20日,常州市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齐家滨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改革文件。 会议强调,要围绕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履职水平,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苏省残联于2019年7月28日开会专门部署全省残联系统改革工作,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各设区市残联要在2020年3月底前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常州市残联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的起草进行了任务分工和进度规划。在起草过程中,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组织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措施,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通过座谈会或书面征询的方式,分别向市残联机关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市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及残疾人代表、部分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基层残联工作人员代表、各辖市(区)残联、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等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1个相关部门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报经省残联审查通过,最终形成上会的讨论稿。 《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二是优化残联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三是优化市残联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四是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五是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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