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在市级定点医院开展残疾评定复评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8-13 |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也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残疾评定(复评)工作流程,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共同确定市德安医院为常州市市级残疾评定定点医院。6月21日,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在医学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对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10名对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请人在定点医院进行复评。 复评申请人凭《常州市复评受理通知书》、复评申请表,在指定时间参加市级残疾评定。整个复评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国家标准开展。评残专家3人小组通过查阅病史、现场体检、与申请人交流,对申请人作出科学合理的残疾类别等级评定结论,复评结论全部得到评残申请人认可。
残疾评定复评工作依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评残申请、医学评定、争议复评等残疾人证管理三个环节,从而确保我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公平、公正、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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