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来常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 |
发布日期:2023-10-18 |
10月11日至12日,江苏省残联二级巡视员高华锋、省残联维权处处长刘宏来常调研我市残疾人法律维权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红陪同调研。 高华锋一行先后前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钟楼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新北区龙虎塘街道残疾人之家、天宁区茶山街道富强社区、天宁区茶山街道清凉二社区和金坛区进行考察调研,现场同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残疾人法律救助以及法律救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同时,考察无障碍环境及设施的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入户走访查看3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并与市残联、金坛区残联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刘宏指出,法治建设方面要加快推进法治惠民的民生实事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系,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挖掘典型案例,形成常州特色。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要加强区域全面规划,同时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社会服务无障碍建设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要严把质量关,实施个性化、精准化改造,分级分类施策,做到一户一策。杜绝以简单配发辅助器具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情况,确保无障碍改造落到实处。 高华锋强调,增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法律意识,建设无障碍环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题中之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学促干,全面对标对表,进一步宣传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新法新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环境,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江苏答卷贡献常州力量。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残联加强沟通配合,不断完善残疾人司法保护协调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共同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我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授予全国首批56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城市之一。市残联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创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方式。2023年常州市残联、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常州市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关于遴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建助残法律服务团的通知》,全面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组织架构和阵地建设,狠抓法律援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残疾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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