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残疾人就业不见面年审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0-03-09 | ||||||||||||||||||||
根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常州市2019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不见面网上年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在2019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开始时间 2020年3月12日起。 三、网上年审方式 1.登录审网址http://180.97.2.45/Epoint_JSCLOUT。 2.具体年审操作流程可从“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系统”首页“使用手册”下载。 四、网上年审上传材料要求(图片格式、清晰易辨的扫描件或照片) 1.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2.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3.2019年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2019年残疾职工的社会基本保险缴纳凭证(1-12月); 5.2019年残疾职工工资凭证(1-12月银行对帐单); 6.加盖单位公章的安置残疾人单位诚信声明书。 注:年审报表及安置残疾人单位诚信声明书可从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cl.jscz.org.cn/)“表单下载”栏下载。(若网址无法打开,可从“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zhou.gov.cn/”-“网站导航”-“其他政务网站”-“市残联”进入) 五、注意事项 1.2019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参加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伪造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按《常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该单位纳入失信“黑榜”,向社会公布。 六、年审咨询电话 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常州市天宁区光华路2号) 电话:89961937 88165613 金坛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一楼)联系电话:82886455、82887511 武进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湖塘淹城中路长江路高架南首)电话:69695028 69695011
新北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北区高新科技园15号楼常州国际商务中心一楼) 电话:85557306 85557316 河海街道残联:85115317 龙虎塘街道残联:85482275 新桥镇残联:85918052 罗溪镇残联:83368096 薛家镇残联:85953285 三井街道残联89605729 西夏墅镇残联:83438123 孟河镇残联:81281509 奔牛镇残联:83127509 春江镇残联:85868059 天宁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15楼1538室)电话:69661329 郑陆镇残联:88739865 东青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站(常州市北塘河东路5号)电话:81181219 钟楼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西直街88号)电话:86606536 86677536 邹区镇残联:83830552
溧阳市按比例就业年审详见溧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 9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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