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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0-03-03

为切实加强综合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与推广,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我单位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从事残疾人事业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年龄在20周岁-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手语翻译特长可优先考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日—3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再补报。联系人:沈水庆,联系电话:0519-89966019,邮箱:22548784@qq.com。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

3、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证书(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3月10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常州市残联办公室具体负责。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市残联办公室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面试

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参照社会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决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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