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招聘启事 |
发布日期:2020-03-03 |
为切实加强综合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与推广,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我单位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从事残疾人事业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年龄在20周岁-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手语翻译特长可优先考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日—3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再补报。联系人:沈水庆,联系电话:0519-89966019,邮箱:22548784@qq.com。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 3、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证书(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3月10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常州市残联办公室具体负责。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市残联办公室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面试 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参照社会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决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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