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25 |
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 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联、卫生计生委、公安局: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行残疾人证规范化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地开展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是当前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的紧迫任务。为此,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公安厅 2017年3月18日
附件:苏残发〔2017〕7号 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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