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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低保残疾人助残金发放标准将提标
发布日期:2013-01-04  来源:本站原创
自2013年1月1日起,武进区低保残疾人助残金发放标准将全面提标,由原来的每月每人50元调整为每月每人80元。
2012年,武进区符合申领助残金条件的低保残疾人对象有2801人,全年共计发放助残金168.06万元,为保障残疾人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常州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自2013年元月1日起,武进区将全面调整全区低保残疾人助残金发放标准,由原来每月每人50元调整为每月每人80元,在区镇两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各半承担。
调整后,符合申领助残金条件的对象将由镇残联初审上报,武进区残联审核确定,并在区残联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在助残金由区残联以指定形式下达到镇残联后,由镇残联组织发放,并由本人(或与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法定或指定监护人)签字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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