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残保金的去处 |
信件内容: | 我们企业都交好多残保金,但貌似我们残疾人没得到啥关怀,年年来统计,年年不声不响,这个统计有意思吗? |
留言时间: | 2019-01-18 |
回复时间: | 2019-01-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的问题我们已了解,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保障金”只能专项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以及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我市当前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设有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建设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救济补贴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等等。 以上是对于残保金的规定以及我市的实施情况简要介绍,如您确实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市残疾人就管中心就业科:0519-89961937;或市残联教育就业处:89966013。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
回复单位: | 市残联 |
主办单位: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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