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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首创:为保护心智障碍特殊群体出新招!
发布日期:2023-07-24  来源:残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心智障碍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市残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启动实施“护佑心伙伴”维权热线,预防打击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违法行为发生。根据《关于给举报(制止)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人民群众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办法》,现就有关给举报(制止)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人民群众实施见义勇为奖励通告如下:

一、奖励条件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广大人民群众可给予奖励:

1.发现并报告心智障碍残疾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经公安机关查实,进行及时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

2.发现并报告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心智障碍残疾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心智障碍残疾人的,经司法机关查实的。

3.发现并报告心智障碍残疾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

4.勇于同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的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时有效制止心智障碍残疾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

二、奖励标准

1.举报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进行批评教育或作纠纷调解,奖励人民币 500 元。

2.举报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 属实,情节严重,侵害人受到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的,参照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破获治安刑事案件的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3.举报或制止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情节特别严重且社会影响较大的,可以依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依法予以确认并奖励。

三、奖励程序

1.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由镇、街道残联负责申报,属地派出所(工作站)受理核实后,报辖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批。

2.举报人通过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经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由派出所(工作站)为举报人申报奖励,并将奖励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残联。

3.申报奖励时须提供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违法案(事)件的报警记录、调查材料以及对违法人员处理结论等复印件。

4.侵害心智障碍残疾人权益违法行为的奖励程序,其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均按照规定,在常州市见义勇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流转。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彰显时代精神、代表社会正义,既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关注和帮助心智障碍特殊群体,勇于保障心智障碍残疾人的权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传扬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积善行善、乐善好施的正气和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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