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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满十年到期残疾人证核发
发布日期:2023-11-30  来源:残联  浏览次数:  字号:〖


一、设定依据

根据《常州市残疾人证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残党组〔2021〕10号文件要求,在原2019年《常州市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换发方案》的基础上出台《常州市满十年到期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补充规定》,直观核查小组成员增加相关残疾类别评残专家1名,全市于2021年7月按新规定正式启动核查换发工作。

二、申请条件 

残疾人证满九年方可提出申请

三、办理对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即将到期和已到期人员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

五、办理机构

辖市区残联

六、办理流程: 

1、办理材料

按照核发要求携带致残复诊病历(纸质复印件1份)、两张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户口本及身份证(纸质复印件各1份),填写“常州市满十年到期残疾人证核查换发申请表”(纸质表格1份),按照各区指定时间参加核发。原残疾人证收回黏贴在申请表反面,经办人签字盖章交乡镇(街道)审核。

2、核查 

申请人本人携带上述经审核的核发材料按各区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核发。残疾类别、等级发生明显变化者需重评,时间另行安排。符合核发条件的,经辖市区残联审核,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证打印下发工作,无需公示。参加重新评定者,参照新办证流程,经公示再发证。

3、自行咨询

由于信息系统中残疾人的联系电话变更,导致村委(社区)无法及时通知参加到期核发的,如残疾人证已到期,可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村委(社区)进行咨询。

4、异地到期核发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执行《残疾人“跨省通办”办理规范(试行)文件》;异地残疾人证到期核发须凭经常居住地有效居住证,核发要求参照本地户籍人员办理。

5、收费标准

参加到期核发残疾评定不收费。

6、联系电话和办理时间

溧阳市残疾人联合会:0519-87288005

夏季(7-9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季(10-6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金坛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8288645

夏季(5-9月):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季(10-4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武进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69695028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新北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85557316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天宁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69661325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钟楼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86677536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经开区残疾人联合会:0519-8603377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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