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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关于做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宣传贯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2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宣传贯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1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就会议的召开和《提升计划》的启动实施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就贯彻落实《提升计划》作出明确部署。国务委员、国务院残工委主任王勇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教育的又一重要体现,是送给千千万万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家庭的一份新年礼物。现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会议部署,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认真研读《提升计划》,把握主要内容,在残联机关、残联所属特殊教育学校、就业培训与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组织《提升计划》的学习和宣传,明确各级残联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残疾人教育工作上的职责。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向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宣传《提升计划》,送去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鼓励并帮助困难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二、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配合、参与《提升计划》地方实施办法的制定,要从维护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和残疾人民生托底保障要求出发,争取更加有利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要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好相关助学项目,办好所属残疾人特教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并努力扩大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要进一步扎实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实名制统计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专职委员的作用,确保未入学残疾儿童统计不遗漏,不瞒报。



中国残联将与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各地在贯彻落实中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国残联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韩咏梅
010-6658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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